局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我局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全面掌握我局国有资产分配及使用情况,及时处置已到达报废年限的资产,尽快将全局国有资产纳入科学化规范化管理。经研究,管理局决定成立甘肃白水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国有资产专项清理工作领导小组,现将具体情况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刘万年 党委委员、副局长
副组长:马 涛 办公室主任
马 亮 计划财务科科长
王 宏 监察室主任
司文军 审计室主任
成 员:机关各科室,基层各单位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管理局办公室,马涛同志兼任主任;乔明、杨光华同志任副主任;成员为李佳、刘春苗、刘晓玲、丁雪梅、许闰。
二、主要职责
1、领导小组负责认真落实管理局关于开展国有资产专项清理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研究国家和省级国有资产管理的各项法规政策,安排部署国有资产专项清理工作;定期听取办公室专项清理工作进展情况汇报,研究解决专项清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负责审定自查清理结果及有关处理意见。
2、办公室负责全局国有资产专项清理具体工作,负责对已到达报废年限资产的初审,对确认报废的资产监督进行报废处置。
3、监察审计负责对工作过程进行监督,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对通过初审的报废资产进行二次审核,严格把关,配合工作组完成报废资产的报废处置。
机关各部门、基层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国有资产专项清理工作,安排专人对本部门、本单位2015年以来购置和配发的国有资产情况进行自查并登记造册,请将自查情况于15个工作日内报办公室(电子版,纸质版)办公室将根据全局国有资产总表和各科室、各单位分表进行核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保障其安全完整。能使用的继续使用,达到报废条件的尽快报废。
特此通知
附件:国有资产情况统计表
甘肃白水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2020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