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抓好国家环境保护部 、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 、水利部、农业部、林业局、中科院、海洋局十部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涉及自然保护区开发建设活动监督管理的通知》的贯彻落实,严肃查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有效遏制自然保护区内非法采矿、探矿、房地产、水(风)电开发、开垦、挖沙、采石,以及在核心区、缓冲区内旅游开发建设等破坏资源和环境的活动,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和野生动物的违法犯罪活动,甘肃省森林公安局白水江分局与甘肃白水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文县政府联合组建宣传队,联合开展国家十部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涉及自然保护区开发建设活动监督管理的通知》宣传教育活动。
2015年8月15日至8月25日,宣传队深入保护区辖区的铁楼乡、中庙乡、碧口镇、洛塘镇、三仓乡、枫相乡、范坝乡、刘家坪乡、丹堡乡九个乡镇,采取展示展板,悬挂横幅、散发传单、音响播放、车载流动宣传等形式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与各乡镇召开座谈会,统一思想,共同参与,充分利用村民赶集的机会,在集市、街道等乡村主要场所,乡镇干部与宣传队员一起散发传单;展板前,森林公安民警给林区群众耐心讲解;集市上,宣传队员、乡镇干部、森林公安干警与群众紧密联系,相互传阅宣传资料,相互交流咨询,相互嘘寒问暖,共同答疑解惑,气氛活跃而融洽。
此次宣传活动,历时11天,跨文县、武都区两地9个乡镇,共出动宣传车辆27台次,参加宣传人员100多人次,散发传单15000份,音响播放宣传40小时,悬挂横幅45副次,受教育群众10000余人次,共依法检查餐馆26家,依法查处采挖岩金的2处,有效宣传了国家十部委57号文件精神,通过大张旗鼓的宣传教育活动,使广大林区干部群众明白了加强自然保护区建设监督管理的重要意义,加强了保护意识,收到了良好的宣传效果,达到了预期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