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第8号
根据《植物检疫条例》和《全国检疫性林业有害生物疫区管理办法》(林造发〔2018〕64号)的有关规定,现将2023年撤销的松材线虫病疫区公告如下:
辽宁省:本溪市本溪满族自治县。
浙江省:温州市龙港市。
福建省:漳州市云霄县。
江西省:鹰潭市月湖区。
山东省:济南市莱芜区,济宁市泗水县,泰安市泰山区,临沂市莒南县、临沭县。
河南省:驻马店市确山县。
湖北省:黄石市黄石港区,襄阳市樊城区,荆州市石首市。
湖南省:株洲市炎陵县,邵阳市双清区,常德市安乡县,永州市宁远县。
广东省:阳江市江城区,揭阳市空港经济区(调整合并到榕城区)。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武鸣区,百色市田林县,崇左市大新县、龙州县。
重庆市:大足区、潼南区、巫山县、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
四川省:绵阳市涪城区、平武县,南充市高坪区。
贵州省:贵阳市乌当区,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剑河县。
陕西省:汉中市勉县,安康市旬阳市,商洛市商州区、洛南县。
特此公告。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
2023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