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天保合同的注意事项

文章来源:保护局    作者:资源管理科       发布时间:2016-09-24     浏览量:

各站在签订天保各类责任书时,出现了一些问题,为了确保所签订的合同规范,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要把林班的面积填上,并核实清楚。

管护人员面积和林班不能重叠。

国有林分片区管护责任书:比如站上管护员张三管护1-3号林班,管护员李四的管护合同就不能出现1-3号林班。各站把任务分解好,全站国有林管护面积等于全站管护人员签订的合同面积之和,管护的林班要核实好面积。如张三管护面积为1000亩,包括1-3号林班,其中1号林班320亩;2号林班500亩;3号林班180亩。

护林员责任书:所有护林员合同面积等于本站国有林面积,护林员在国有林管护中起到协助作用,若为站上的火情观察员,可不填写具体面积,但需要说明,每个护林员面积及管护小班不能重合。比如护林员王五管护面积为1000亩,包括1-3号林班,其中1号林班320亩;2号林班500亩;3号林班180亩。护林员赵六的管护林班就不能与王五重合。

各站在签订合同时,请详细核对林班及面积,区分请国有林和集体林两种合同体系,不清楚之处随时沟通。各站请各站对照检查,在4月底前上交各类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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