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白水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无烟机关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文章来源:保护局    作者:       发布时间:2021-08-17     浏览量:

   为进一步深化文明单位创建工作,推动无烟环境建设,树立机关禁烟良好形象,根据省卫生健康委、省林草局、省文明办、省爱卫办《关于加强无烟党政机关建设的通知》(甘卫爱卫函〔2020〕513号)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实施健康中国行动的意见》、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领导干部带头在公共场所禁烟有关事项的通知》和国家卫生健康委、中央文明办、全国爱卫办《关于加强无烟党政机关建设的通知》(国卫规划函〔2020〕175号)精神,以维护广大干部职工的身体健康为目标,以文明单位创建为载体,督促全体干部职工自觉养成不吸烟的良好生活方式,确保无烟机关建设目标如期实现。

  二、工作目标

  通过充分发挥局机关和领导干部在控烟工作中的示范引领作用,切实抓好无烟机关制度建设、禁烟标识设置、禁烟宣传教育与监督检查等工作,使全体干部职工树立控烟意识,自觉养成不吸烟的良好生活方式,形成公共场所控烟人人有责、人人参与、人人获益的良好氛围。

  三、组织领导

  成立白水江保护局控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指导无烟机关创建工作。

  组  长:刘万年  

  副组长:靳继军

   员:马 涛、舒玉平、马 亮、王 宏、司文军、赵凤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主任由办公室主任担任,负责局无烟机关建设工作的统筹协调。副主任由乔明担任,分别负责宣传教育、监督检查、无烟环境布置等工作。

  成立我局控烟监督员队伍。监督员由局机关各科室、各基层单位主要负责人担任,负责本科室(单位)的控烟工作。

  成立我局控烟巡查员队伍。巡查队由乔明、张伟、王伶俐、赵生俊、杨光华、刘春苗、丁雪梅、许闰、刘文刚9名同志组成,负责检查督促局机关日常控烟工作落实情况。

  四、实施步骤

  白水江保护局无烟机关建设工作从今年8月份开始,共分三个阶段:

  (一)宣传准备阶段(2021年7月1日—8月1日)

  1.成立甘肃白水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控烟工作领导小组。

  2.制定实施方案、建立健全控禁烟考核办法与奖惩制度。

  组织学习《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甘肃省无烟党政机关标准》和《甘肃省无烟党政机关评分标准》;建立健全控烟考评奖惩制度和控烟劝烟制度;设立控烟监督员和巡查员队伍,并对其进行控烟培训;准备一定数量和种类的控烟宣传资料;对全体干部职工吸烟情况进行摸底。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1年8月1日—8月15日)

  1.召开全局创建无烟机关工作动员大会,发出禁烟倡议,公布无烟机关建设工作系列制度,掀起建设无烟机关的热潮。

  2.全体干部职工签订无烟机关创建《承诺书》,并在公示栏公示。

  3.统一无烟环境布置。(1)办公楼入口处设置明显的禁止吸烟警示牌,办公室、会议室、卫生间、走廊、电梯、楼梯等区域张贴醒目的禁止吸烟标识,告知员工及来访人员不得在办公楼内吸烟。(2)室内禁止摆放烟草制品及烟灰缸等烟具。

  4.开展控禁烟宣传。(1)通过我局网站向社会宣布无烟机关建设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支持、理解和全程监督。(2)设立控烟宣传栏,适时安排控烟讲座,开展控烟宣传。

  5.控烟监督员和巡查员不定期检查,发现吸烟人员,及时劝阻,并形成记录台账。

  (三)总结申报阶段(2021年8月中旬)

  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织有关人员对局机关各科室和在局机关办公的局属单位控烟工作进行初步验收,对无烟机关建设工作进行阶段性小结,并向文县爱卫会进行无烟机关申报审核。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宣传。要充分认识无烟机关建设工作的重要性,充分利用展板、宣传标语等形式,加强控烟宣传,强化控烟知识培训,使全体干部职工积极行动起来,广泛参与到无烟机关建设工作中。

  (二)明确目标,狠抓落实。机关各科室、各基层单位要将无烟机关建设工作纳入工作计划,实行目标责任管理,严格按照《甘肃省无烟党政机关评分表》自查自改,确保工作目标按时完成。

  (三)实施考评,强化奖惩。对在控烟工作中成绩突出的科室(单位)、个人,给予表彰及奖励;对问题较多的部门或多次违反控烟规定的人员,给予通报批评。